国内首家综合性仲裁新闻服务网络平台
图片
荆州仲裁委员会

荆州仲裁委员会系荆州市人民政府于1997年1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组建并经湖北省司法厅登记成立的荆州市唯一一家仲裁机构,专门从事民商事纠纷调处的公益法律服务工作。荆州仲裁委员会根据事实和法律,按照《荆州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的规定,独立、公正、公平、及时地解决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荆州仲裁委员会下设秘书处负责本会的日常事务。秘书处指派工作人员担任仲裁庭的秘书,负责案件的程序管理和案件文书的审核制作及其他服务工作。

 

近年来,荆州仲裁委秘书处在主管部门直接领导下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作大局,坚持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及十八届四中全会“完善仲裁制度,提高仲裁公信力”方针为指导,坚持依法、及时、高效、廉洁的仲裁原则,以维护正常的经济秩序为已任,充分发挥仲裁优势,勤勉尽责地开展仲裁工作。几年来,受案数量逐年提升,涉案标的额不断提高,当事人自觉履行率逐年提高,仲裁案件结案率、调解率达75%以上,荆州仲裁的公信力和认同度明显增强,权威性逐步树立,仲裁法律制度得到了较好的推行,切实发挥了仲裁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作用。

图片
深圳国际仲裁院

深圳国际仲裁院(又名华南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深圳仲裁委员会,曾名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华南分会、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深圳分会,简称“深国仲”,英文简称“SCIA”)创设于1983年,是中国改革开放之后各省市设立的第一家仲裁机构,也是粤港澳地区第一家仲裁机构。37年来,深国仲积极推动中国国际仲裁在特区的创新发展,1984年在中国率先聘请境外仲裁员,1989年开创中国第一个内地仲裁裁决依照联合国《承认及执行外国仲裁裁决公约》获得境外法院强制执行的先例,特区仲裁和调解当事人现已遍及全球119个国家和地区。

国际化的仲裁员结构。作为中国最早聘请境外仲裁员的仲裁机构,深国仲持续加大仲裁员结构的国际化力度。仲裁员名册覆盖77个国家和地区,基本实现“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全覆盖,境外仲裁员有385名,占比超过41%,国际化比例全国领先。

持续的规则创新。根据市场需求的变化,以当事人为中心,深国仲持续创新业务规则:率先规定可以受理东道国与外国投资者之间的投资仲裁案件,率先制定《关于适用〈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仲裁规则〉的程序指引》,率先探索“选择性复裁机制”,率先推出谈判促进规则,率先实践“展会调解+仲裁”“商会调解+仲裁”和“香港调解+深圳仲裁”机制,率先创新“四位一体”资本市场纠纷解决机制。

开放的国际合作平台。深国仲与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UNCITRAL)、世界银行国际投资争端解决中心(ICSID)、国际商会(ICC)仲裁院等国际组织以及香港国际仲裁中心(HKIAC)、新加坡国际仲裁中心(SIAC)等知名国际仲裁机构建立了紧密合作关系,参与共建“中非联合仲裁中心(CAJAC)”,并在美国洛杉矶设立了中国首个国际仲裁海外庭审中心“北美庭审中心”。作为立足粤港澳大湾区的国际仲裁机构,深国仲被最高人民法院纳入“一站式”多元化国际商事纠纷解决机制。立足前海,牵头创建粤港澳仲裁调解联盟,并共同发起设立中国自贸区仲裁合作联盟,通过协同创新,致力于提升中国仲裁的国际化水平。

图片
蚌埠仲裁委员会

图片
聊城仲裁委员会

聊城仲裁委员会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设立的我市唯一民商事仲裁机构,依法对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及其他财产权益纠纷进行仲裁,其裁决具有法律强制力和执行力。通过仲裁解决经济纠纷时当今国际流行的争议解决方式。民商仲裁是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中的一支生力军,也被称之为商事法院。 

 

本会成立于2005年2月。在社会各界的鼎力支持下,迅速树立了公正、廉洁、勤勉、高效的良好形象。2007年在全国仲裁机构中排名105位。现拥有专家型仲裁员216名,下设茌平、冠县、保险金融系统、建设系统、工商仲裁院等8个分支机构。

 

聊城仲裁委员会已受理案件范围涵盖20多个经济领域,并有成功审理涉外商事案件的案例。

图片
湛江仲裁委员会

湛江仲裁委员会、湛江国际仲裁院(统称湛仲)是依法组建并同时启用国内国际双重名称的湛江地区唯一民商事仲裁机构,于2014年9月28日由广东省司法厅登记设立,2015年1月正式挂牌办公,总部地址设在湛江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乐山东路银隆广场27层,现代化办公场所1800多平方米。湛仲内设机构有秘书部、互联网仲裁中心、仲裁一庭、仲裁二庭、综合处、研究室;办公室有立案厅、会议厅、审理厅、调解厅、仲裁员工作间、图书室等。

2015年3月25日,经有关部门考查,广东省司法厅批准,司法部备案,湛江仲裁委员会同时命名挂牌为湛江国际仲裁院,实行一套人马、两块牌子、两种机制的运作模式。这是广东有关方面在遵守仲裁法的基础上,为使仲裁走向国际,为“一带一路”发展建设提供法律服务的先行先试。

2020年9月15日,经司法部审核同意,广东省司法厅重发湛仲登记证,认定湛江仲裁委员会/湛江国际仲裁院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及有关规定的条件,准予登记并依法执业。

根据工作需要,湛仲成立了发展、纪律监督和专家委员会。为就近服务于企业等仲裁当事人,聘任来自湛江、广州、北京、深圳、海南、重庆等地的律师、曾任法官、商界代表和专家学者一千多人担任仲裁员,并相应在上述地区聘任了仲裁员小组负责人。已招聘的100多名办案秘书均系全日制本科法律专业毕业的大学生或硕士研究生,且大部分从事过仲裁或法院等法律工作。

湛仲设立运作六年来,一共装修起几千平方米的现代化办公室,动员了大量国内外经济单位和个人签订了仲裁条款。2015年为运作第一年,受案518宗,标的75.8亿,立案标的位于广东14家仲裁机构第4名,全国仲裁机构第11名。2016年,湛仲利用“互联网+仲裁”模式拓展和办案,案量突飞猛进,受案28295宗,立案标的131.65亿,案件数增长54.6倍,同比增长了5362.36%,标的增长了73.68%。受案量排在全国第二位,标的排在第八位,案件增加量(27777件)排在第一位,调解量(28063件)排第一位,案件增长率(5362.36%)和标的增长率(73.68%)同样全国第一;当年结案28246件只发现2件被撤销和不予执行,其比率也是全国最低之一。近两年,办案模式进行了调整,稳中求进。

依照我国仲裁法关于仲裁管辖不受地域和级别限制的规定,湛仲受理以粤西地区为主的各地仲裁案件和国际仲裁案件,欢迎国内外单位和个人选择湛江仲裁委员会、湛江国际仲裁院解决纷争和有关法律事项。

图片
遵义仲裁委员会

遵义仲裁委员会是遵义市人民政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的规定,于2006年8月正式组建,作为遵义市唯一的民商事仲裁机构,一直遵循独立、高效的原则,以仲裁方式公正、及时地解决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发生的民商事合同纠纷及其他财产权益纠纷。

 

遵义仲裁委员会由遵义市委常委、市人民政府常务副市长担任主任,市政府法制办、市司法局、市工商联等部门有关领导、有关专家担任委员。聘请的63名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275名仲裁员,由中国政法大学、西南政法大学、新加坡国立大学、贵州大学、贵州师范大学、贵州民族大学知名教授,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退休法官,优秀律师和行业知名专家担任,法律理论和实践经验丰富。

 

遵义仲裁委员会成立以来,通过民商事案件的仲裁,及时化解了一大批社会矛盾纠纷。为推进法治遵义建设,营造良好的经济发展环境发挥了积极作用。

仲裁机构巡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