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首家综合性仲裁新闻服务网络平台
图片
梧州仲裁委员会

图片
焦作仲裁委员会

焦作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本会)经河南省司法行政部门依法登记成立,是焦作市行政区域内唯一合法的常设仲裁机构。本会以仲裁方式独立、公正地解决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不受任何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本会由主任一人、副主任四人和委员十二人组成。主任履行仲裁法和本规则赋予的职责,驻会副主任和秘书长经主任授权可以履行主任职责。本会设立秘书处,在秘书长和驻会副秘书长领导下负责处理本会的日常事务。

 

本会可以根据工作需要,在其他县、市、区设立仲裁办事处,在有关行业设立行业仲裁中心,在有关乡、镇和工商业集聚区设立仲裁工作室。本会仲裁办事处、行业仲裁中心、仲裁工作室是本会的组成部分,在本会秘书处指导下开展仲裁工作,受本会秘书处统一管理。

图片
珠海国际仲裁院

珠海国际仲裁院(英文简称“ZCIA”,又名珠海仲裁委员会) 住所设在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是珠海市人民政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于1999年组建的商事仲裁机构,也是全国第一家建立以理事会为核心,实行决策、执行、监督分立并有效衔接的常设仲裁机构。成立以来,珠海国际仲裁院一直致力于推行仲裁法律制度,发展完善国际商事仲裁机制,探索商事纠纷多元化解决方式,服务国际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

珠海国际仲裁院现有仲裁员784名,专业涉及国际贸易、国际投资、建设工程、房地产、金融证券、海事海商、电子商务、知识产权、物流运输、生物工程、股权投资,航空、医药、保险等诸多主流经济领域,可以为各种复杂经济纠纷提供专业仲裁服务。名册中境外仲裁员161名,占总人数的20.5%,澳门地区仲裁员64名,人数位居内地仲裁机构之首。

经过多年的发展,珠海仲裁事业取得长足的发展。受案数量逐年上升,至2020年底累计办理各类仲裁案件超11000件,案件范围除传统商事纠纷外,还涉及到私募股权、互联网金融、融资租赁、跨境贸易、国际运输等类案件。案件当事人遍及全国各地及世界上30余个国家和地区。

图片
阜新仲裁委员会

图片
信阳仲裁委员会

图片
马鞍山仲裁委员会

马鞍山仲裁委员会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的规定,于1996年重新组建的全国首批仲裁机构。国内外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的合同争议和其他财产权益争议,可以依法向本会申请仲裁。


马鞍山仲裁委员会秘书处为马鞍山仲裁委办事机构。秘书处内设行政部、联络部、立案督察部、仲裁一部、仲裁二部和仲裁三部。

 

仲裁依法独立进行,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仲裁不实行地域管辖和级别管辖,当事人可以自由选择解决纠纷的仲裁机构,还可以选择解决纠纷的仲裁员。马鞍山仲裁委员会依法从全国法律、经济贸易、金融、建筑、房地产等领域聘请了254名专家、学者担任仲裁员,供当事人自由选择;仲裁案件一般不公开审理,有利于保护当事人的商业秘密和信誉;仲裁实行一裁终局制度,省时省力,节约当事人解决纠纷的成本。公正、廉洁、高效地解决各类纠纷,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马鞍山仲裁委员会本着求真务实的精神,平等的为当事人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为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善投资环境作出我们应有的贡献。

 

仲裁机构巡礼